別讓好點子離家出走
一九八○年早期,迪士尼公司的年輕動畫師拉薩特(John Lasseter)積極向公司遊說,希望公司投入發展電腦動畫。拉薩特認為,新科技帶來的電腦動畫趨勢,將來勢必成為迪士尼產業的重心。然而,高階主管對拉薩特的建議充耳不聞,事實上,他還因此被踢出迪士尼。
拉薩特後來加入了盧卡斯影業(Lucasfilm)的電腦繪圖部門,也就是皮克斯(Pixar)的前身。之後,迪士尼很快就發現,電腦動畫的發展,真的會成為迪士尼未來的事業核心。因此,公司想勸誘拉薩特回來,但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。不久後,皮克斯便打敗迪士尼,成為動畫產業中的霸主。二○○六年, 迪士尼砸下七十四億美元買下皮克斯,而拉薩特現在則成為迪士尼和皮克斯動畫工作室的創意總監。
管理顧問費林(Teppo Felin)在史隆管理評論(Sloan Management Review)指出,許多公司都會花上大把的鈔票和資源,向外界尋求策略諮詢。諷刺的是,最能洞察公司策略的人,往往就是自家員工。
迪士尼的例子告訴我們,如果員工覺得自己提出的策略構想不被重視,他們很有可能因此離開公司。最後常出現的情況,就像迪士尼那樣,公司要花上大筆金額收購,或正確地說是「買回」這些創新策略。既然如此,那就不妨讓員工自己來做決定吧!公司可以建立不同的管道,讓員工用行動來表達意見。
維爾福公司(Valve)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維爾福是一家電子遊戲公司,推出過「戰慄時空」、「傳送門」等熱門遊戲,以及現在非常火紅的Steam遊戲平台。該公司的創辦人正是微軟(Microsoft)的離職員工。
公司的創辦人很早就決定,要讓維爾福成為能擴大員工想法,而不是扼殺他們聲音的公司。公司創立了許多管道,讓員工有權力利用自己的「行動」來做選擇。維爾福讓員工,而不是主管,選擇自己認為最有前途的專案計畫。
除此之外,維爾福設立了一個簡單的規定,叫作「三人原則」。只要有三個員工認為一項計畫或策略是可行的,公司便會授權讓他們去執行。如果員工認為他們的新計畫比原來的專案,更能為公司帶來價值,他們有權先暫緩原本執行中的專案,優先處理新計畫。
維爾福的新進員工手冊上,問了這樣一個問題:「有什麼事是維爾福應該做,卻沒有去做的呢?」維爾福告訴員工:「公司的方向,由你來掌握。」
不論是運用什麼樣的方法,對公司來說,最重要的是確保員工的聲音被聽見。如果因為忽略這些寶貴的意見,而讓員工帶著他的好點子「離家出走」的話,那可就是公司的一大損失了!